这事儿终于被安东尼自己给说透了。他最近接受采访时聊起那段往事,说当年跟勒布朗琢磨着联手,第一选择是纽约,第二嘛,芝加哥。而且他特意补了一句:“如果能找个落脚地,那就让它落在芝加哥吧。”——你听听这语气,多像是真的动过心。

想象一下,巅峰期的安东尼配上巅峰期的詹姆斯,在东部搞个二人转?那画面,光是想想就够让联盟其他球队头疼的。可惜啊,最终谁也没离开自己那摊子事。安东尼后来在纽约折腾过,勒布朗回了克利夫兰又去了洛杉矶,哥俩始终没穿上一件球衣。
顺便提一句,安东尼生涯打了1260场常规赛,场均22.5分6.2个篮板2.7次助攻,总得分28289分。这数据搁历史上也排得上号,但总让人忍不住想:要是当年他和勒布朗真去了芝加哥,这数字会不会更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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